近年来,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问题引起舆论极大关注。随迁子女在城市读完初中,面临着是继续留在城市读高中,还是回原籍读高中的艰难选择。因为,按照现行规定,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省份报名参加高考。目前,舆论争论的焦点是:一方认为,城市既然为外来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就应该让其子女在城市生活并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就地参加高考。另一方认为,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挤占了招生名额,侵犯了当地考生利益,还会产生高考移民。
全国各地高中使用的教材不同,一些省份自主命题考试,一些省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因此,读高中和高考被紧紧捆在了一起。实际上,把多重问题分解开,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就出来了。
高考分为报名、考试、阅卷、登分、划定分数线、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简单地说就是考试和录取。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考试,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录取是可以分开操作的两个环节。各个省高考分数出来后,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考生的相对位置就确定了。从统计学上讲,几万、几十万考生在不同省份高考成绩的相对位置可以准确反映考生水平,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的“相对位置”从甲省平移到乙省,参加录取是公平可行的。
例如四川籍学生“川京”随父母到北京读高中,2011年在北京参加高考,报理科。当年北京理科报名人数45439人,川京同学高考分数为500分,在北京理科考生中排在10000名,相对位置是22.01%。四川2011年理科考生286930人,四川理科考生22.01%的位置是第63153名,对应的分数是550分。那么“川京”同学就可以按550分的高考成绩排入四川考生队伍,参加录取了。
上述方案,操作起来并不复杂。免去了随迁子女回户籍地读高中或奔波高考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各省相互挤占招生名额的问题。各方都易于接受,同时,也较易于操作。
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录取率存在差别,重点大学招生计划投放也存在差别,但是,这是一个正在逐步缩小的过程。近年来,北京、上海考生人数缩减,教育部在不降低京、沪考生录取率的前提下,将教育部直属高校减下来的招生指标投向中、西部地区。解决高考录取率不平衡的问题与解决随迁子女在居住地高考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混淆。应该把不同的问题区别开,把错综复杂的问题分解开,加以简化,取得共识,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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