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说明
1.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全面清查全面清查是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与核对。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年终决算之前;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局部清查局部清查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内容:现金应每日清点一次,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各项存货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2.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定期清查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不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如:
(1)财产物资和库存现金的实物负责人调动工作时;
(2)财产物资因自然灾害而遭受损失和被盗时;
(3)上级主管单位、财政、银行、审计等部门进行查账时;
(4)按照上级规定,企业改组股份制,进行临时性的资产评估等核资工作时;
(5)发现有贪污行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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